策综【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
2004年以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肯定。为了总结交流《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许可工作水平,我司决定于今年五月中旬召开“全国林业行政许可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的贯彻情况,现场参观有关单位的行政许可办理大厅。
二、参加人员
1、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人员和部分地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许可管理工作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2、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承办单位负责行政许可统一受理送达工作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表二)。
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总结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总结书面材料请印制100份带到会上。
四、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权 联系电话:010-84238613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