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宣传改革开放 30周年林业辉煌成就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08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各行各业都将隆重举办各项纪念活动。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我国林业行业同全国一样,以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新的壮丽史诗,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系统总结和集中展示中国林业改革开放30周年巨大成就,史鉴后人,我局拟在《中国林业年鉴2008》开设中国林业改革开放30周年专栏,全景展示我国林业改革开放的成果。为此,请各地、各单位做好材料选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 体现本领域、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典型性的成就、经验;
    (二)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二、具体要求
    (一)所有材料均要求文字800字以内,彩色照片8张,照片要主题突出,图像清晰;
    (二)请特约编委、编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筛取对象。报送中国林业年鉴编辑部的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把关审查;
    (三)请于6月20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报中国林业年鉴编辑部,中国林业年鉴编委会将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平衡,以便突出重点,保证权威,使真正体现30年改革开放成就的先进单位及个人入选;
    (四)请于8月3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中国林业年鉴编辑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内大街刘海胡同7号
    邮  编:100009
    联系人:冯峻极、张衍辉
    联系电话:010-66183789、66181326
    电子邮箱:cfybook@163.com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