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关编制 灾后种苗生产重建规划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省(区、市)林业厅(局)种苗站:
    为做好林木种苗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我站编制了《灾后种苗生产重建规划方案纲要》,现将该《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灾后种苗生产重建规划方案》,为了跟上国家整体灾后恢复重建的步调,不影响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请各地务必于3月2日前将《灾后种苗生产重建规划方案》及报表报我站综合处。
    联系人:陈恩军   于滨丽   张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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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2008年2月25日
灾后林木种苗生产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纲要
  林木种苗是林业建设的战略基础和重要保障。2008年1月份以来,我国南方地区遭受了严重雨雪冰冻灾害,使林业和种苗生产损失严重。为进一步安排好灾后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科学指导灾后林木种苗恢复重建工作,尽早恢复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和水平,保证我国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特制定灾害后林木种苗生产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一、林木种苗灾情概况
  要求:具体情况要细化、量化到具体受灾单位,形成数据报表,合计成以省(区,直辖市)为整体的汇总情况。
  (一)苗木受损情况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损失情况
  ⑴主要生态林、用材林苗木
  ⑵主要经济林苗木
  2.城市绿化苗木与花卉
  (二)林木种子损失情况
  1.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
  主要是指因严重雨雪冰冻直接冻死的种条及因无法调制入库造成霉烂等的损失的林木种子。
  ⑴普通种子
  ⑵林木良种
  2.影响2008年种子产量的损失情况
  主要指严重雨雪冰冻后冻死、冻折花枝、花芽等导致2008年种子产量损失。
  ⑴普通种子
  ⑵林木良种
  (三)预计林木种苗生产能力损失
  1.苗木生产能力损失
  主要指因水、电、温室、大棚等生产设施破坏造成的育苗能力和水平下降。
  2.种子生产能力损失
  主要指严重雨雪冰冻后冻死、冻折母树,影响今年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不能正常结实,或达不到设计产量,造成今后若干年种子基地无法达到常规产量的生产能力损失。
  ⑴种子园
  分树种类型(主要用材、经济林)、受损面积、株数、程度、造成产量下降的幅度等方面进行具体描述。
  ⑵母树林
  描述方式同种子园
  ⑶采穗圃
  描述方式同种子园
  ⑷采种基地
  描述方式同种子园
  ⑸其他
  国家、省级种苗示范基地、良种繁育中心等
  (四)良种基础与种苗基础设施设备损失
  1.林木种质资源库与基因库
  包括面积、株数、受损程度百分比
  2.种子贮备设施
  包括库房、设施设备等
  3.种子基地、苗圃等的水、电、路、房、温室、大棚损失
  (五)林木种苗直接损失与生产能力损失对2008年及今后若干年种苗供应影响分析
  1.苗木损失对2008年及今后3年内造林绿化苗木供应影响分析
  2.2008年种子产量影响分析
  ⑴普通种子
  ⑵林木良种
  3.2009年种子生产供应形势分析
  ⑴普通种子
  ⑵林木良种
  4.2010-—2012年种子供应趋势
  主要是种苗超前准备可能面临的压力
  二、林木种苗行业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原则与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
  修复设施,恢复生产;快速繁育,组织供应;调整结构,确保质量;培育良种,加强贮备。
  2.总体目标 
  在资金得以保证的前提下,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基本恢复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的基础设施条件。对受灾良种基地,力争收集或补植良种基地的大部分育种材料,保证良种基地育种材料的基本完整;根据当前各省区市苗圃的受灾程度,力争基本恢复苗圃原生产能力,满足每年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供应;通过若干年的努力,恢复和完善林木种苗基地的基本功能,对重要的林木良种基地进行因势利导的合理化改造。
  3.基本原则
  林木种苗灾后恢复重建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先急后缓、重点突出的原则。要立足保障造林绿化种苗供应为前提,优先规划安排恢复苗圃生产能力,力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对林木良种生产基地要进行重点恢复重建,加强基地母树管理,促进母树结实能力,提高种子,特别是林木良种的产量,在充分保障今年造林绿化供种的同时,为来年林业生产准备数量更多、品种对路、质量优良的林木种子。
  ——坚持科学发展、长远结合的原则。针对林木种苗受灾灾害程度、社会经济条件的不同,既要重点解决当前种苗供应困难,又要着眼于长远,分类施策,促使种苗基地建设能够充分利用此次重建机遇,提高种苗基地生产和管理水平,确保灾后重建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坚持整体推进,合理布局原则
  林木种苗生产基地灾后恢复重建,既要考虑所有类型受灾基地生产能力和基础设施的整体恢复重建,又要利用此次机会,对林木种苗生产基地,特别是良种生产基地进行合理的区域、品种、树种结构重新布局,使基地布局更趋合理。
  三、林木种苗灾后恢复重建重点建设任务和内容
  要求:具体要细化、量化到具体受灾单位,形成数据报表,合计成以省(区,直辖市)为整体的汇总情况
  各地要具体落实各项恢复重建建设内容、规模、投资概算。
  (一)良种基地
  1.恢复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 
  2.良种基地生产能力恢复
  ⑴清理伐除雪折木、冻死母树,移植优树收集区树木,完成受灾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母树的嫁接;
  ⑵对受灾较轻的母树加强树体管理,挖掘潜力,扩大种子,特别是良种基地生产能力,努力为育苗生产提供更多的林木良种。
  (二)采种基地
  加强优良种源区采种基地管护,对受灾较轻的母树加强树体管理和复壮,防治病虫害,
  (三)苗圃
  恢复毁损苗圃育苗大棚、温室设备、水电等基础设施,清理圃地冻死的苗木,扩大育苗面积,基本恢复灾前生产能力。
  (四)良种基础建设与恢复
  1.种子资源库与基因收集区
  恢复受损设施,更新栽植资源树种,
  2.良种选育
  利用本次自然选择机遇,加强各类优树资源的收集、研发利用,有针对性的选择具有抗逆性等遗传品质优良的树种,提升良种化水平和抵抗自然灾害能力。
  (五)恢复与加强种子贮备能力
  (六)其他
  四、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08年
  上半年:集中清理、恢复重建良种基地和苗圃毁损的基础设施,苗圃基本恢复苗木生产;对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强化管理,促进树势逐步恢复、强壮,重点是施肥、灌溉、病虫除治
  下半年:良种基地完成主要优良品种的收集、整理,开展良种材料的补植;苗圃进入正常生产阶段,恢复到灾前苗木生产能力。对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继续强化管理,促进树势逐步恢复、强壮,重点是施肥、灌溉、病虫除治
  2009年
  加大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强化管理,促进树势逐步恢复、强壮,重点是施肥、灌溉、病虫除治
  2010年以后
  继续强化良种基地、采种基地母树管理,采取适当的促进结实措施。进一步完善良种基地、采种基地管理,使基地逐步恢复到常规生产水平。
    五、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措施
  (一)责任主体:地方各级政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补充,各级林木种苗管理和生产单位、林木种苗生产基地作为恢复重建的承建单位,负责按时、按工程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省、地(市)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恢复重建的管理部门,对资金、任务负有调控、监管之责。省级林木种苗主管部门,要强化职责,落实责任,统一部署和协调好本省区林木种苗灾后恢复重建管理,全面推进林木种苗良种化进程,保证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保证近期造林绿化种苗供应的工作措施
  1.开展种苗调剂,尽快弥补造林种苗需求缺口;受灾省区应立足于省内调剂,最大程度地满足本省区造林需求;部分种苗供应缺口可从周边省区调剂解决,但应遵照苗木不得长途运输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从国外调入湿地松等树种种子,弥补育苗需种。
  2.适当扩大现有组培苗生产基地的生产能力,增加组培苗、容器苗和百日苗的生产量,以弥补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缺口;
  3.加大力度,尽快恢复重建毁损良种基地和采种基地,强化基地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母树结实能力,增加种子产量。
  六、总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建议方案
  要求:在总投资规模下要分林木良种生产基地(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良种繁育中心、省级示范基地)、采种基地、苗木生产基地等,以及基础设施等具体项目阐述。
   (一)良种基地恢复重建资金规模与筹措:
  1.资金规模
  2. 筹措建议及理由
  (二)采种基地恢复重建资金筹措
  1.资金规模
  2.筹措建议及理由
  (三)苗圃恢复重建资金筹措:
  1.资金规模
  2.筹措建议及理由
  (四)良种化基础恢复重建资金筹措
  1.资金规模
  2.筹措建议及理由
  (五)种子贮备能力恢复重建资金筹措
  1.资金规模
  2.筹措建议及理由
  (六)其他
  1.资金规模
  2.筹措建议及理由
  七、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定信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政关于救灾恢复重建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把灾后重建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林木种苗的灾后重建工作。加紧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救灾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千方百计组织好灾后重建。
  (二)抓好规划设计,认真组织实施
  要做好种苗生产基地恢复重建规划、布局和作业设计,充分抓住恢复重建机遇,高水平、高标准的完成基地的恢复重建,不能在原有基础上低水平恢复重建。要充分考虑林木良种基地的恢复重建,以促进我国林木良种事业的发展。要尽快做好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生产基地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尽早使各地林业生产和造林绿化的种苗供应恢复正常。
  (三)加强管理,确保各项工程质量
  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减灾抗灾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受灾地区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灾情评估,完善落实重建方案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及时组织专业技术队伍,科研单位,深入林区开展技术业务指导,调查核实灾情,并对灾害损毁情况进行再分析、再评估,进一步摸清有关灾害损失重点区域、灾害损失程度、灾害损失结构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科学性、针对性更强的实施措施,重点安排好灾后基础设施修建和恢复生产能力;认真总结防灾救灾经验教训,做到科学防灾、科学救灾、科学重建,争取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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