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 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0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40号) (附件)。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2021年6月4日8:00至7月8日16:00前在线填报项目预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7月8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7月9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3.7月13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4.7月15日前科技厅将推荐项目提交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1.组织推荐
联系人:翟羽佳 电话:0471-6328801
韩志奎 电话:0471-6328708
2.业务咨询
联系人:农村处 刘百里 电话:0471-6328631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docx
附件2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