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提升广大教师队伍教书育人能力素质,推动新发展阶段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更好发挥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教育厅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设立了“党的建设、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课程思政建设、体美劳教育、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等7个专项。现将2021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申报类别

1.党的建设研究专项

2.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专项

4.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专项

5.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专项

6.体美劳教育研究专项

7.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专项

以上专项设立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4、5、6、7、8、9),申报指南属于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根据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者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要求

 1.党的建设研究专项、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以个人项目、团队两种形式进行申报。其他专项以个人项目、团队、平台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2.实行各盟市、各高校不限额申报,但总体计划拟设立个人项目350项左右,团队70个左右,平台20个左右。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可交叉申报。

 3.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团队建设周期为2-3年,平台建设周期为3-4年。

4.以上个人项目、团队、平台的申报、立项及验收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

5.请学校党委对申请者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科研诚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做出鉴定,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 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情况良好,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学科视野开阔,对本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在本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应为全区大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或在岗人员。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

2.团队申请者(带头人)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技术技能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科研诚信良好。一般应是本校在编在岗科研教学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

3.平台申请者(负责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的带头人,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良好的科研诚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凝聚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的平台应依托具有较强科研综合实力的大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且已具备基本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2)已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等计划支持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项目。

(3)已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相关研究方向的科研平台,不再申报本项目。

5.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盟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工作。各高校负责本校项目申报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各盟市、各高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审核工作,择优推荐。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项目申报(个人、团队)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项目(个人、团队)申报操作手册》,分为“申请者项目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两个流程,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1)。平台建设项目不采用网上申报,需提交纸质申请。

(二)各盟市、各高校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初审,审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系统。

(三)各盟市、各高校需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

1.个人项目、团队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以及《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一览表》(学校登录系统审核通过后导出加盖公章)。

2.平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件2),以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nmg_Lxf@126.com。

以上材料由各盟市、各高校统一汇总后报送至我厅。

(四)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各盟市、各高校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5日,愈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至我厅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人:刘相飞,苗立伟。联系电话:0471-2856504,2857132。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1018室,邮编010011。

项目及团队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2856413、0531-89701233/89701380(详见附件1)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个人、团队)申报操作手册

           2.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平台建设申请书

           3.党建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4.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6.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7.高校课程思政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8.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9.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平台申报书.docx
附件3.党建研究专项指南.docx
附件4.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6.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7.课程思政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8.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9.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